关于贯彻落实《公司员工辅导员、班主任
进课堂制度》的通知
各系、员工办:
现将《公司员工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制度》印发你们,希望各系和员工办要认真按照本制度规定组织实施,确保制度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附件:《公司员工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制度》
公司党委
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
附件:
公司员工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制度
为使员工辅导员、班主任准确把握员工思想动态,积极有效地展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掌握课堂教学过程中员工的精神面貌、学习状态等,确保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教学秩序,增强员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在总结我司多年来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经验的基础上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从确保安全稳定和培育人才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进课堂制度;
2、辅导员每两周至少听课一学时;班主任每两周随所带班级进行一次随堂听课,班主任给所带班级上课不计入听课次数;
3、必须在课前五分钟进入课堂,积极配合任课教师抓好课堂考勤和正常教学,并做有详细的听课记录。
4、掌握员工的课堂学习情况,指导员工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的;
5、加强和任课教师的沟通,听取任课教师对员工教育管理的意见;同时,听取员工对教学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反映;
6、讲究工作方法,注重工作实效,不搞形式,不走过场。
7、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意见;
8、员工处和学院对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,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;
9、员工和任课教师对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课堂制度进行监督,任课教师和班级负责员工干部必须在听课记录本上签字; 10、学院在每年辅导员、班主任的年度考核时将听课记录本收回检查,将推荐的“优秀班主任”和“优秀辅导员”候选人的听课记录本报员工处复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