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<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【2004】16号)文件精神,树立优秀大员工典型,激励广大青年员工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,按照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甘肃省高校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的通知》(甘教思函﹝2015﹞24号)要求,我司决定在全校开展甘肃省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
评选推荐范围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专科员工。原则上,本科生从二、三年级员工中评选,专科生从二年级员工中评选。各学院候选人名额按学院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(名额见附件1)。
二、评选推荐标准
(一)三好员工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
2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2014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,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%以内.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热心为同学、班级、学校和社会服务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(二)优秀员工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定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
2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即2014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,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分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%以内。
3.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很强的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4.担任各级员工干部(含校、院、班干部及各员工社团主要负责人)一年以上。
三、推荐程序
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严格遵照评选标准,全面衡量,保证质量。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得我司2013-2014学年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中提名,侧重三年级员工,经所在班级酝酿推荐,经学院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,无异议后上报员工工作部(处)。由员工工作部(处)根据上报员工具体情况择优推荐,统一审定,并在全校范围公示7天,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报送要求
请各学院在6月3日前将附件2、3(一式两份、双面打印)、附件4(主管领导签字)、2014年度成绩单(教务处成绩库打印版、学院盖章)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员工科。
联系人:赵炜 联系电话:2973796/2743001
员工处
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